2019年度北京理工大學與白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合作交流項目申報通知
根據(jù)北京理工大學與白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BRFFR)雙邊合作協(xié)議,雙方將在2019年共同資助中國與白俄羅斯科研人員之間在科學研究基礎上開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雙邊研討會)項目。
本項目由雙方共同出資支持,雙方每年擇優(yōu)支持不超過10項,每個項目在雙方各有一個項目負責人,負責人各自使用本單位的經(jīng)費。我校對每項支持經(jīng)費不超過20萬元,出資經(jīng)費除支持相關科研支出外,還支持相關科研人員出境參加學術交流活動,舉辦雙邊學術會議,以及引進境外專家到我校開展學術交流、合作研究等。2019年專項項目現(xiàn)開始申報,具體事項如下:
一、合作領域
本專項項目針對雙方的優(yōu)勢和特點,側重支持涉及民生、產(chǎn)學研相結合并且應用目標明確的項目。支持類型包括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支持范圍主要包括新材料與制造、工程及力學、光學與圖像、電子信息與通訊、生命健康、公共安全、能源與環(huán)境等,但不局限于上述領域。
二、申報要求
(一)雙方人員應已就項目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當年需向各自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
(二)項目執(zhí)行期為2年,項目應在執(zhí)行期內完成合作與交流計劃,并取得階段性成果,完成培育目標后辦理結題。
(三)申請人根據(jù)國家科技部及其他部委國際合作項目的要求和定位自行選擇培育目標,擬培育目標的項目經(jīng)費額度不能低于本專項計劃資助經(jīng)費額度。培育目標包括在獲得合作項目支持后,新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合作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級或省部級的國際合作研究項目。
(四)國際交流合作處將對項目申請書進行形式審查,根據(jù)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國際處根據(jù)專家評議結果,結合對外磋商協(xié)調情況,選擇立項。
(五)當年所撥款項如未能按年度預算進度執(zhí)行的,學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扣除并且不再補發(fā)。
三、申請人條件
(一)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請一項校際合作項目。
(二)已獲學校任意一個科技創(chuàng)新計劃(各專項計劃)項目支持,尚未結題或者未完成培育目標的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能申請此專項計劃。
(三)雙方申請人員已有科技合作和學術交流研究基礎的,或者已共同申報過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支持。
四、申報辦法
(一)北京理工大學和白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分別向各自科研教師發(fā)布征集通知,我校項目負責人須向國際交流合作處提交申請材料。雙方提交材料的項目名稱、合作人、項目申請人、項目組主要成員必須一致。
(二)申報人請用中文填寫“北京理工大學校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見附件)。
(三)申請人于2019年10月31日前 將申請書紙件(一式一份),本人簽字確認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中心教學樓228),申請書電子版(Word及PDF版)請發(fā)送至郵箱pengshu@bit.edu.cn 。
國際處聯(lián)系人:彭姝 聯(lián)系電話:68911223
附件:北京理工大學校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9年10月12日
